邯郸严厉打击窃电 2014年追补电费1700余万元
讯(见习记者赵晨光)日前,记者从市供电公司获悉,邯郸全年累计查处窃电及违约用电2727件,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787.70万元。另通报,1人因窃电依法获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
自2014年9月18日开始,邯郸公安与市供电公司联合开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,截至当年12月31日,共查处窃电及违约用电1106件,追补电量261.49万千瓦时,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667.53万元;全年累计查处窃电及违约用电2727件,追补电量577.72万千瓦时,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1787.70万元。
据通报,邯郸供电公司查处武安市上团城铁矿等追补电量超10万千瓦时窃电案件7起;窃电案件移交公安机关56件,立治安案11起、刑事案3起,行政拘留2人,1人被判实刑。据悉,魏某江、魏某刚、郝某等三人因窃电,被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。经审理查明后,武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进行判决,其中魏某刚被处罚金8000元;郝某被处罚金3000元;魏某江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
邯郸供电公司明确表态,2015年将继续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窃电行为,同时,呼吁市民发现窃电或盗窃、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时,拨打电话4000622159和110积极举报,以共同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,创造良好、安全的用电环境。